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糖尿病妊娠和妊娠糖尿病(GDM)两种情况,前者指在罹患糖尿病之后妊娠,后者指妊娠期发生或首次发现的不同程度葡萄糖耐量异常,约占妊娠合并糖尿病的80%~90%。
人类对糖尿病的认识有近3500年的历史,而对于GDM的关注仅有近百年。随着肥胖人数的不断增加,GDM发病率逐年增加,不仅在孕期给母儿带来不良影响,还大大增加了产后母儿两代的代谢相关疾病发病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继2005年英国和加拿大制定了基于循证医学的妊娠合并糖尿病指南之后,国际糖尿病联盟(IDF)结合2008年发表的高血糖与妊娠不良结局研究(HAPO),经过长期论证,于2009年10月公布了新的妊娠合并糖尿病指南,以规范GDM的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及产后随访工作。
孕前指南
一般建议
所有计划怀孕的女性均应接受一次专业健康咨询,尤其是已患有糖尿病、糖尿病前期(IGT或IFG)和曾罹患GDM 的女性。
曾罹患GDM者再次妊娠时,GDM发生可能性为30%~50%,如果产后逾1年,最好在孕前或至少在妊娠前3个月内接受口服糖耐量(OGTT)检查,若血糖正常,则于妊娠26~28周再作评价。产后血糖正常的GDM女性,再次妊娠并不增加孕早期胎儿畸形风险。
孕前已患糖尿病者需要了解妊娠对糖尿病的可能影响,孕期积极控制血糖可明显增加低血糖风险,尤其是孕早期的早孕反应可增加低血糖风险。
已出现糖尿病慢性并发症者,可能病变在孕期会加重,因此,孕前患者必须接受身体状况评估,在孕后每次随访时应再次接受评估。
药物应用建议
妊娠或计划妊娠的患者,应立即停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钙通道阻滞剂(CCB)和调脂药物,可应用甲基多巴或拉贝洛尔控制血压。
正在服用二甲双胍和(或)格列本脲的2型糖尿病患者,如有意愿,则可继续应用上述药物。
糖尿病孕妇应补充足够剂量的叶酸。
孕前血糖控制建议
GDM患者早期流产和胎儿畸形风险明显增加,妊娠前后理想的血糖控制可显著降低此类风险。
1型或2型糖尿病的致畸风险相当,但风险程度尚难量化。
孕前血糖控制良好者,胎儿畸形发生率较低,但尚不知具体血糖低于何种水平即可降低此类风险。
对于计划妊娠的糖尿病患者,应尽量控制血糖水平,糖化血红蛋白(HbA1c)应<6.5%(如应用胰岛素,则HbA1c<7%),相应的毛细血管内血糖值约为餐前<6.5 mmol/L,餐后<8.5 mmol/L。
HbA1c>8%的患者不建议妊娠,应首先控制血糖。
产后指南
哺乳期
鼓励GDM或糖尿病产妇母乳喂养,母乳喂养可能减少儿童肥胖发生率,但母乳喂养可能会影响母亲血糖,后者又会影响乳汁成分。
鼓励哺乳期良好控制血糖。糖尿病患者乳汁中的葡萄糖浓度和能量均较高,其营养和免疫学特性尚难评估。
尚未发现哺乳与否对胰岛素剂量的影响。近来有研究提示,1型糖尿病患者在哺乳期间使用的基础胰岛素剂量减少。
英国国家处方建议,哺乳期应用依那普利相对安全,应避免用其他ACEI类。所有ARB和CCB应避免应用。不建议哺乳期应用他汀。
随访指南
所有按照GDM治疗者最好在产后6周左右接受OGTT检测。
计划再次妊娠者应在妊娠前或妊娠前3个月接受OGTT检测,血糖正常者按计划于孕中期重复接受OGTT检测。
不再计划妊娠的高危患者应每年接受OGTT检测,低危患者应每隔2~3年查空腹血糖,>5.5 mmol/L则应接受OGTT检测。
预防GDM向2型糖尿病转归指南
预防或延缓GDM向2型糖尿病转归的方法包括生活方式干预和药物治疗。研究提示,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可使GDM发展为2型糖尿病的风险下降55%。生活方式干预和二甲双胍治疗对预防GDM向2型糖尿病进展同样有效。
标准保健策略
孕前咨询
所有糖尿病育龄女性应该会识别怀孕可能性,必要时应学习避孕知识。向所有女性提出甲状腺功能、叶酸补充以及在孕期可能发生糖尿病并发症的合理建议,告知妊娠合并糖尿病存在的风险及如何使风险最小化。
建议血糖控制在理想水平(孕前HbA1c<6.5%,如应用胰岛素则HbA1c<7%,自我检测毛细血管血浆空腹和餐后血糖水平应分别<5.5 mmol/L和<8.0 mmol/L),不鼓励HbA1c在 8%以上者怀孕,除非血糖得以良好控制。
讨论口服降糖药物益处及风险,在合适的时候应用胰岛素,评价新近推荐的胰岛素类似物的可能风险。停用ACEI或ARB,并选择合适替代产品,停用他汀、贝特类及烟酸类药物。评价已有的糖尿病并发症,尤其是眼睛和肾脏。
产前首次随访
未在孕前进行咨询的女性应尽快检测HbA1c;对于经历过孕前咨询的糖尿病女性,复习其对孕期糖尿病管理的理解、目前的药物治疗、血糖控制状况、慢性并发症等,并给予合理建议;对于曾罹患GDM、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女性,建议健康生活方式并尽快接受OGTT检测,若结果正常,建议在妊娠26~28周时接受一步法OGTT复查;对于其他女性(除非具有高危因素),建议在妊娠26~28周时接受GDM检测。
根据血糖控制目标以及糖尿病或产科需要,尽可能多地进行随访,在孕早、中期可能每月随访1次,孕晚期随访则更加频繁。
孕期管理
生活方式干预
提供关于营养的一般建议和关于碳水化合物摄入的特殊建议,后者应包括低升糖指数的食物。如果应用胰岛素,则碳水化合物数量、构成须与胰岛素种类、剂量相契合。
鼓励活动,根据患者之前的运动习惯提供建议。解释运动可提高胰岛素敏感性,而静止的生活方式则具有相反的作用。
血糖控制
HbA1c作为自我监测的辅助措施,目标值为<6%,如果安全可行,可降至更低。如果可能,应频繁进行自我血糖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剂量,如有需要,可将口服降糖药换为胰岛素。
GDM管理
解释妊娠不良结局风险及如何降低这些风险。指导自我血糖监测(每天4次,空腹及3餐后1小时)并进行生活方式干预。若生活方式干预后1~2周未达到预期血糖控制目标,则开始降糖治疗。胰岛素仍是目前治疗的主要选择用药,但也有充分证据提示二甲双胍及格列本脲可作为治疗选择。HbA1c不应作为治疗的常规监测手段。
产后管理
评价胰岛素需要量的变化,频繁监测血糖,决定是否在产后或哺乳期应用胰岛素。GDM患者应停用降糖措施,出院前再次强调生活方式干预。1型或2型糖尿病女性应继续监测血糖,分娩后胰岛素需要量立刻下降,须根据乳母进食模式调整剂量。
考虑药物可能透过乳汁,可考虑应用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慎重选择降压药物。产后0~6周进行糖尿病监测。如血糖正常,告知患者今后罹患糖尿病的高风险性,并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建议每1~3年进行糖尿病检测。如果计划再次妊娠,则应告知患者再次发生GDM的风险性,并开展孕前咨询。
妊娠糖尿病(GDM)筛查方法
50 g葡萄糖负荷试验(GCT)。即随机口服50 g葡萄糖1小时后,若静脉血糖≥7.8 mmol/L即视为异常,需要进一步行75 g或100 g OGTT。
血糖监测及 生活方式干预
血糖监测
如果可能,应鼓励所有GDM患者接受血糖监测,包括空腹及餐后血糖,最好是餐后1小时血糖。在患者对治疗依从且安全的前提下,血糖目标值应控制得尽可能低。
除自我血糖监测外,持续血糖监测(CGMS)是血糖监测方法的有益补充,可发现不可预知的低血糖或高血糖。
对妊娠前已罹患糖尿病者,糖化血红蛋白(HbA1c)可作为孕期自我血糖监测的辅助手段,每4~8周进行规律检测。
专家解读:临床研究显示,相对于餐前血糖而言,主要降低餐后血糖可更好地减少并发症,尤其是巨大儿诞生。研究提示,相对于餐后2小时血糖,良好地控制餐后1小时血糖,产科结局更好,孕妇也更愿意接受餐后1小时血糖监测。
第五届国际妊娠糖尿病工作组提出,毛细血管血糖的“上限”治疗目标值为空腹血糖5.0~5.5 mmol/L,餐后1小时血糖<7.8 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7.1 mmol/L。
英国国立健康与临床优化研究所(NICE)建议,孕期空腹血糖应控制在3.5~5.9 mmol/L,餐后1小时血糖<7.8 mmol/L。
最新加拿大糖尿病学会(CDA)建议,孕期空腹及餐前血糖应控制在3.8~5.2 mmol/L,餐后1小时血糖 应控制在5.5~7.7 mmol/L,餐后2小时血糖应控制在 5.0~6.6 mmol/L。
目前,我国的标准为空腹血糖<5.6 mmol/L,餐前血糖<5.8 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 mmol/L。
孕期生活方式干预
孕期营养
所有孕妇应接受有关孕期营养的指导,糖尿病孕妇应获得更多建议。对于孕前糖尿病患者,临床医生需要重新评价其孕前营养治疗。所有营养治疗建议应遵从个体化原则,并由专业营养治疗师制订。
对于孕前应用胰岛素的患者,其碳水化合物种类、数量、质量需要与胰岛素剂型和剂量相匹配。对于正在将口服药物治疗换为胰岛素治疗,或正在应用胰岛素的孕前糖尿病前期或2型糖尿病患者,如饮食控制不充分,则需要碳水化合物选择方面的细致建议。
专家解读:由于孕期胰岛素敏感性下降,以及胎盘的作用,随着孕周的增加,胰岛素剂量增加,临床医生需要对碳水化合物的数量及其分配做出及时调整,以满足血糖控制需要。
对于肥胖的GDM患者,将平时的能量摄入减少30%,并不会增加酮症发生或其他危害,建议摄入低升糖指数(GI)的食物,以减少GDM患者的胰岛素用量,并且产科和胎儿结局不受影响。虽然母亲肥胖可能与胎儿畸形相关,但不建议孕期妇女应用减肥食品。
孕期运动
中等量运动对妊娠妇女有益。孕前规律运动的女性发生GDM可能性相对较小。建议包括糖尿病患者在内的大多数孕妇每天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活动。鼓励孕前运动的女性在孕期继续运动,只需要调整运动的强度和种类。
专家解读:运动可改善胰岛素敏感性。对于孕期运动类型、频率和强度尚缺乏有力证据。
孕期胰岛素应用
胰岛素仍是1型、2型糖尿病或GDM患者孕期最主要的选择。人胰岛素替代了高度纯化的动物胰岛素,目前人胰岛素类似物有替代人胰岛素的趋势。
人胰岛素类似物——赖脯胰岛素和门冬胰岛素均不透过胎盘,孕期应用安全,已获批准。但长效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和地特胰岛素的孕期应用尚缺乏证据。
孕期口服降糖药应用
专家解读:孕期胰岛素应用仍为主要治疗方法。在一些经济落后、无法应用胰岛素的地区,应用口服降糖药的潜在风险远小于高血糖本身,或可为唯一选择,但目前二者均未获得孕期治疗GDM或2型糖尿病的注册适应证。我国目前尚无相关研究和指南,应谨慎应用。
二甲双胍 NICE和CDA均指出,二甲双胍可用于治疗GDM。NICE认为上述药物可用于2型糖尿病妊娠妇女,但目前无注册适应证。
专家解读:二甲双胍可透过胎盘,但未见有致畸作用。二甲双胍应用于GDM研究(MiG研究)证实,二甲双胍可作为一些患者孕期控制血糖的选择用药。
磺脲类药物 NICE和CDA均指出,格列本脲可用于治疗GDM(目前无注册适应证),但也有报道称,妊娠最后3个月的不良结局与应用格列本脲有关。
专家解读:前瞻性研究证实格列本脲基本不透过胎盘,可用于部分GDM患者。此后又有很多回顾性研究证实了格列本脲治疗GDM的疗效。
其他制剂 理论上来说,氯茴苯酸类胰岛素促泌剂可更好地降低餐后血糖水平,但缺乏回顾性或前瞻性研究。α糖苷酶抑制剂,尤其是不吸收的阿卡波糖,理论上降低餐后血糖有优势,目前正在进行研究。胰岛素增敏剂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孕期是禁忌的。
联合治疗 MiG研究提示,二甲双胍联合胰岛素治疗可减少胰岛素剂量。但是无论是二甲双胍联合胰岛素还是二甲双胍与格列本脲合用,在孕期都缺乏系统的研究。
胎儿异常 2型糖尿病或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在怀孕时可能正在口服降糖药物,尚无研究发现用药后胎儿异常发生率增加。
该指南由IDF于2009年10月公布,从妊娠前、中、后3个阶段描述了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处理措施,并提出了标准保健建议。全文下载地址为http://www.idf.org/global- guideline-pregnancy-and-diabe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