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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治疗程序解读
发布时间:2009-01-07 09:25:11浏览次数:10114次来源: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第一版《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编写于2002年至2003年,并于2004年3月始在全国大、中城市及重点县以上地区进行推广,这对统一和规范全国 糖尿病防治工作、促进全国各级医务人员对糖尿病防治的共同认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鉴于糖尿病领域的快速发展、糖尿病防治工作观点 和措施的不断变化,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再次组织编写了2007年版的《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对原《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的内容进 行更新、修改,旨在更好地适应当今糖尿病防治认识水平。 
    2007年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中对2型糖尿病的血糖控制策略作了较大的调整,新的治疗程序既参考了多个国际新指南、共识(包括 2005年《IDF 2型糖尿病指南》、2005年《IDF-WPR 2型糖尿病实用目标与治疗》、2006年《ADA-EASD高血糖管理共识》及2007年《IDF餐后血糖 管理指南》等),又结合了中国2型糖尿病的特点,从而形成自身特色,更符合中国2型糖尿病的发病特点。新的治疗程序是根据患者的体重选择治疗方案的。对于新诊断的2型糖尿病患者在生活方式的干预下,先按体重指数分为超重(BMI≥24 kg/m2 )/肥胖(BMI≥28 kg/m2)患者和非超重患者,超重/肥胖患者首选双胍类口服药物,3个月后如果HbA1c>6.5%,即需联合使用其他不同作用机 制的口服药物;再经过3个月的治疗,如果仍然没有达到上述目标,应该联合胰岛素治疗。对于非超重的患者,可以选用任何一种或多种降低血 糖的口服药物;3个月治疗后,如果HbA1c>6.5%,则联合应用胰岛素治疗。与原《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相比,新版指南中的治疗程序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新版指南的治疗程序对2型糖尿病的抗糖尿病药物治疗采取了更积极的态度。在原指南的治疗程序中,2型糖尿病诊断后先给予饮食、运 动治疗及控制体重,血糖控制不佳时再开始给予口服抗糖尿病药物治疗(从单药治疗到联合治疗);而在新版指南的治疗程序中,采纳了目前 更积极的药物治疗理念,即2型糖尿病一经诊断,在饮食与运动干预的同时开始抗糖尿病药物治疗。这主要是因为以往的大量研究已经证明,单 纯饮食与运动治疗对2型糖尿病血糖控制有限,绝大部分患者需要抗糖尿病药物的帮助才能有效控制血糖。与欧洲及美国近期的糖尿病指南把双 胍类口服药物作为所有2型糖尿病患者起始药物治疗的选择不同的是,2007年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的治疗程序按体重选择治疗方案, 作为2型糖尿病的起始药物治疗,超重/肥胖患者首选双胍类口服药物,而非超重的患者,可以选用现有抗糖尿病药物中的任何一种或多种。这 正是由于考虑到中国2型糖尿病患者的肥胖程度不及欧美国家2型糖尿病患者这一特点。
    其次,在新版指南的治疗程序中对2型糖尿病的血糖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把调整治疗的HbA1c切点定为6.5%,而调整治疗的时限为3个月。也 就是说只要是在上一步治疗的基础上3个月内HbA1c水平未能达到指南控制目标中要求的6.5%以下,就应该采取下一步的措施。这有利于保证2型 糖尿病患者诊断后的早期达标与持久达标,而后者对于糖尿病并发症防治及胰岛功能的保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新版指南的治疗程序在给予清晰的血糖控制目标与时限的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由于2型糖尿病的异质性,其治疗必须高度个体化 ,如果对药物治疗的程序规定过细,将不利于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对患者实施个体化的治疗。新版指南的治疗程序在药物选择方面留有一定的空 间,医生可在指南治疗程序的原则指导下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总之,2007年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的治疗程序在引入当今糖尿病治疗新理念的同时,兼顾了中国2型糖尿病的特点,而且具有更好的 实用性与可执行性,其推广将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国糖尿病的治疗、提高我国糖尿病的治疗水平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