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评价通过三级产前保健网进行生活方式干预相对于常规产前保健对改善妊娠期糖尿病(GDM)孕妇妊娠结局的增量成本效果。
方法 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间,700名在孕24-28周通过国际糖尿协会和妊娠研究组标准(口服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5.1 mmol/L,或1小时血糖≥10.0 mmol/L,或2小时血糖≥8.5 mmol/L)确诊为GDM的孕妇被随机分配到干预组(339人)和对照组(361人)。干预组孕妇接受个体化生活方式指导、小组讨论指导、自我血糖监测、必要时进行胰岛素治疗,对照组孕妇接受常规产前保健。分别收集两组孕妇的妊娠结局和自确诊GDM至分娩的所有花费,包括直接医疗花费(干预成本、门诊产检花费、住院花费、分娩花费)和直接非医疗花费(随访交通花费、门诊和住院的时间损失、生病造成的时间损失、项目管理费用)。主要结局事件为巨大儿,即出生体重在4000g及以上的新生儿。主要评价指标为增量成本效果比,定义为通过干预每预防一例巨大儿所需额外增加的成本。
结果 干预组和对照组巨大儿发生率分别为11.2%和17.5%,每预防一例巨大儿需干预的人数(NNT)为15.9人。从卫生系统角度(成本仅包括直接医疗成本)分析,相比对照组每管理一名GDM孕妇(平均成本为¥9,015),干预组每管理一名GDM孕妇(平均成本为¥10,892)的平均增量成本为¥1,877,增量成本效果比为¥29,796。从社会角度(成本包括直接医疗成本和直接非医疗成本)分析,干预组相比对照组每管理一名孕妇(平均成本分别为¥14,076和¥12,020)的平均增量成本为¥2,056,增量成本效果比为¥32,640。
结论 基于三级产前保健网络的生活方式干预能够通过花费少于¥3.3万元来预防一例巨大儿。考虑到巨大儿潜在的健康和经济后果,基于三级产前保健网络的生活方式干预是值得实施的。